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西安工程大学 202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6年03月11日 09:13  点击:[]


一、学校概况

西安工程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基础雄厚、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等学校,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以纺织服装为特色的综合类高校,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双一流”培育高校。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学士授权单位,第二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21年学校获批博士授予单位和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授权点,设有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综合实力不断提升,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90余项。拥有国家级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陕西省“三秦英才”、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等100余人;获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三秦英才”创新团队3个。学科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特色优势更加彰显,设计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和工商管理等4个学科稳步前进;“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生专业


序号

一级学科

学科代码

综合统考

外语

统考

授予学位

1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1

/

英语

工学硕士

2

设计学

1403

/

英语

艺术学硕士

3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

/

英语

工学硕士

4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

/

英语

工学硕士

5

工商管理学

1202

工商管理

英语

管理学硕士

6

机械工程

0802

机械工程

英语

工学硕士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英语

工学硕士

8

电气工程

0808

电气工程

英语

工学硕士

三、培养过程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仅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已达到相应学科硕士学位水平和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不涉及学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最长学制为5年。

1. 第一阶段

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申请人自通过审查之日起,须在2年内修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按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西安工程大学颁发的课程学习结业证书;须在4年内(包括课程学习2年)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如4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2.第二阶段

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在1个月内办理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以及学位授予等工作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报名流程

1.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申请。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参加图像采集,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签署《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取的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西安工程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4)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蓝底照片5张(需与信息平台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

5)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利、专著、研究报告或其他成果复印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推荐证明材料(加印密封)。

报名信息一旦确认,不得更改。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资格审核通知

申请人经西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审查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会收到学校颁发的同等学力申硕录取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缴费等相关手续。

六、费用缴纳

1.费用标准(费用如有调整,以学校公示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费由申请人自行缴纳,西安工程大学财务处统一收取,共计24000元,分两个阶段缴纳:

第一阶段:14000元/人,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缴纳;

第二阶段:10000元/人,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的学生缴纳。

2.缴纳方式

申请人须通过微信搜索,关注“西安工程大学财务处”公众号,通过微信系统进行自助缴费。

3.申请人在学习期间的电子教材或纸质版教材费用、来校听课、参加考试、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因个人原因终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办理终止学习手续,所缴学费不予退还。

七、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各省级考试主管部门负责。一般是每年3月报名,5月考试,具体安排以当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为准。

八、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参照《西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执行。

九、通讯方式

咨询电话:029-83239538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邮编:710048


下一条: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录取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