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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录取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3月05日 10:00  点击:[]

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陕西省教材及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通知》(陕招办函〔2026〕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复查新生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录取名册、电子档案、《新生入学登记表》信息是否一致,身份证、录取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特别是考录取信息与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进行比对(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确保考试信息准确,严防冒名顶替。

2.复查新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专升本考生是否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照顾类考生是否符合相应的照顾政策。

二、复查程序

1.登记。各校外教学点组织人员,在新生入学阶段做好登记、自查工作。新生报到时,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202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新生登记表》(见附件1),并在该表对应位置分别粘贴录取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各一张。 各校外教学点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2.复查。学校将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录取名册、《新生入学登记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逐一核对复查,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核对考生信息,签署学校审查意见。

3.比对。人脸识别未通过的考生,学校将对该部分学生单独进行复查。

4.处理。对复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三、复查要求

1、各校外教学点承担复查责任,务必高度重视,成立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逐一核查,严防冒名顶替,并配合学校完成新生“人脸识别”核对工作。

2、由于涉及到学籍注册工作,请各校外教学点务必按时完成复查工作。因复查工作不认真,导致考生信息错误或未按时提交材料等产生的问题,学校将严肃处理。

四、材料报送

请各校外教学点将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等纸质材料加盖校外教学点公章3月16日之前以快递形式寄送至西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人:田晋

联系电话:029-83239538  

   址: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9

西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院


附件1:202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登记表

附件2: 2025年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










西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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