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科学管理,注意安全卫生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安静。不准高声谈笑,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杂物。
三、不准带小孩和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物品。
四、实验中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它仪器设备,遇到事故要采取紧急措施;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发生事故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五、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不遵守操作规程,且不听劝告者,责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须追究责任。
六、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要专人保养、维护和使用,他人不得擅自动用。
七、贵重物品用后要及时归还,危险品须经主管领导审批限量使用,残余部分要作妥善处理,反对麻痹大意。节假日要加强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八、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下班时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进行安全检查。
九、外来人员参观实验室和委托服务,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十、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
十一、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
十二、对一贯遵纪守法,在安全卫生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敢于挺身而出,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转危为安者;发生事故后,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抢救同志生命和国家财产者,学院给予表扬、奖励和记功。
十三、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