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在校学生提出自动退学的情况,需要(1)学生本人申请;(2)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3)辅导员或班主任核实家长意见后签字;(4)学院领导签字;(5)前往教务处领取学籍变动审批表,按照教务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6)携带教务处学籍变动审批表复印件前往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领取退学手续单;(7)按照退学手续单内容各部门逐一签字盖章;(8)将盖完章的退学手续单交回学工部教育管理科,教育管理科开具学生退学(肄业)证明书,党政办盖章;(9)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10)学工部教育管理科办理学生档案相关手续。
2、对于已毕业或者教务处已经下发学籍变动文件的学生,需要(1)本人前往学院教务部门查询教务处下发文件日期,文号,并复印该文件;(2)携带教务处学籍变动复印件前往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领取退学手续单;(3)按照退学手续单内容各部门逐一签字盖章;(4)将盖完章的退学手续单交回学工部教育管理科,教育管理科开具学生退学(肄业)证明书,党政办盖章;(5)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6)学工部教育管理科办理学生档案相关手续。
3、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学习者,需要提供相关部门或机构证明材料,按照自动退学手续办理。
4、学籍异动学生的档案转接手续由学工部教育管理科统一办理,学院提供给教育管理科的学生档案包含:高中以前的档案,大学的新生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年鉴定表等。由于学生档案属于学生个人隐私,在档案转接过程中需要学院负责档案的老师亲自办理,不得委托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