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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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校外教学站(点)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5年11月07日 16:01  点击:[]

各教学站(点):

为加强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站(点)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管,保障教学工作稳定运行,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站(点)。

二、检查内容

1、教师及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教学条件、服务设施的建设及完善情况;

2、学生注册缴费情况;

3、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及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

4、教学站(点)日常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学生线上学习进度完成情况、线下课程学习情况;

2、教学过程相关资料、课程考核资料留存情况,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执行情况。

3、教师(专业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等)队伍建设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安排

1、自查(2025年11月3日-11月23日)。各教学站(点)要认真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文件精神,落实西安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安排,按通知规定的检查内容和事项进行自查,建立、健全检查内容的档案资料。总结教学站(点)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填写“西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站(点)教学检查自查自评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自查自评表”)。

2、现场检查(2025年12月)。在各教学站(点)自查的基础上,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学站(点)进行现场检查。

四、相关要求

1、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习特点和教学规律,认真落实我校教学任务;

2、加强网络平台教学管理,做到教学全过程可记录、可监控、可评价、可追溯;

3、按附件1中的检查内容,逐条、逐项的准备支撑材料,按项目类别存档备查;

4、2025年11月25日前将“西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站(点)教学检查自查自评表”(附件2)加盖公章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jjyjw@xpu.edu.cn。

各教学站(点)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强化对招生、线上线下课程学习、考试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依法办学,规范办学秩序,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联系人: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李老师   姚老师

联系电话:029-8323954



西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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