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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函授毕业生答辩有关规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6日 点击率:

一、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答辩是函授专科及本科学生学习阶段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一种结业方式,毕业前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设计与毕业答辩。

二、函授站应在毕业班学生的最后一学期开学初将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及提纲、毕业答辩的日程安排寄送学校。由学校组织专家审阅同意后,进行实施。

三、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毕业答辩时间的一个月前寄送至学校。由学校指派教师批阅论文(设计),提出意见后返回函授站。不合格论文,退给学生修改或重写。

四、由学校教师和函授站教师一起成立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学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地点可设在函授站,也可设在学校。

五、答辩费用:

1、函授站按答辩学生人数支付批阅论文(设计)和答辩费用。

2、赴函授站答辩的学校教师的差旅费,由函授站支付(管理人员的差旅费由学校支付。)

3、若在学校答辩,函授站教师、管理人员、学生的差旅费用由函授站(或学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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