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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招生声明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3日 点击率:

西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全面负责学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工作。自2019年起,我校继续教育学院与部分社会办学机构(学校)联合开展继续教育合作项目,现就我校的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做如下声明:

1、继续教育学院目前仅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培训工作,我校的继续教育与部分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合作项目范围也仅限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工作;

2、我校自2018年起停止招收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目前我校可颁发的大专毕业证书仅是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毕业证”。

3、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没有与任何一家社会办学机构(学校)联合开展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联合招生与培养工作;

4、我校开展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历层次有: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学习形式有:业余、函授;学生通过全国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且学制期满,成绩合格者,将颁发西安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

5、我校开展的非学历继续教育有各类“短期培训”,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将颁发“西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6、我校继续教育的宣传与招生工作,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29-82330225)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

特此声明。

西安工程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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