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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3日 点击率:

1.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教育方针和政策;协助院长制定学院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确保上级和学校下达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2.负责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包括专业设置,教学大纲编写与修订,教学计划制定,课程体系的确定。

3.分管学院教务科。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各环节的组织与实施,负责继续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学生选课、转学、转专业、休(复)学、退学、奖惩,学生档案管理,毕业生资格的审查和毕业证书的颁发,学位评定和学位证书的发放。

4.分管学院教研室,负责成人教育教学的质量监控、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

5.负责继续教育函授站(点)的建设工作。包括设站论证、考察、审批及业务指导;负责对已建函授站(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6.分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计划、招生宣传、考试以及新生录取工作。

7.分管学院实验中心。负责实验室建设、实验课教学、实验室安全和稳定。

8.分管学院中外联合办学。负责联合办学外籍教师的聘任及管理、学生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9.根据分管和分工,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学院继续教育和高职教育的创新性建议与意见。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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